各有关学院(中心): 按照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关于河北省大中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专项验收备案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即日起开始受理河北省大中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专项(以下简称省大中学生项目)拟结题项目验收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说明如下:
一、受理范围
截至2023年3月及以前到期,且尚未结题的省大中学生项目。
二、验收方式及材料要求
1.本项目原则上采用会议验收方式,验收专家原则上应为5名具有大学生创新项目等方面相关指导经验的技术专家,且为副高级以上职称,并设组长1人。项目验收专家需在验收申请材料经审核通过后确定,本次无需填写专家相关信息(包括验收专家名单及验收意见)。
2. 验收申请材料须用A4纸双面打印,不用装订,左侧燕尾夹固定,次序为“验收证书”、“经费决算表”(财务处审核签字盖章)、“成果备案表”、“成果相关佐证材料”及“项目任务书复印件”。项目验收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三、验收备案程序
验收完成后内,在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项目平台”)履行备案程序。
1.项目承担人/负责人登录项目平台,点击“验收备案管理”,在线填写项目成果备案表(见附件2),上传成果备案表(签字盖章版)、验收证书(签字盖章版)和相关佐证材料。
2.单位管理员审核。单位管理员登录项目管理平台,点击“验收备案管理”,
在线审核验收备案信息,审核通过后将同时推送到归口管理部门和省科技厅。
3.归口管理部门、省科技厅登录项目管理平台,点击“验收备案管理”一“验收备案查阅”,在线查阅项目备案信息和相关文件。
四、时间要求
项目验收申请纸质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3月6日(周一)上午10点前由科研科长统一报送至1118房间。
联系人: 李晓光 徐秀姣5079483
附件:1.封皮、目录及装订要求
2.河北省大中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项目验收证书
3.经费决算表模板
4.项目成果备案表
5.验收项目名单
科学技术处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