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 关于河北省大中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专项验收备案工作的通知-河北大学科学与技术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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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月27日 关于河北省大中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专项验收备案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3-02-27 15:55:42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各有关学院(中心): 按照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关于河北省大中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专项验收备案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即日起开始受理河北省大中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专项(以下简称省大中学生项目)拟结题项目验收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说明如下:

一、受理范围

截至2023年3月及以前到期,且尚未结题的省大中学生项目。

二、验收方式及材料要求

 1.本项目原则上采用会议验收方式,验收专家原则上应为5名具有大学生创新项目等方面相关指导经验的技术专家,且为副高级以上职称,并设组长1人。项目验收专家需在验收申请材料经审核通过后确定,本次无需填写专家相关信息(包括验收专家名单及验收意见)。

2. 验收申请材料须用A4纸双面打印,不用装订,左侧燕尾夹固定,次序为“验收证书”、“经费决算表”(财务处审核签字盖章)、“成果备案表”、“成果相关佐证材料”及“项目任务书复印件”。项目验收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三、验收备案程序

验收完成后内,在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项目平台”)履行备案程序。

1.项目承担人/负责人登录项目平台,点击“验收备案管理”,在线填写项目成果备案表(见附件2),上传成果备案表(签字盖章版)、验收证书(签字盖章版)和相关佐证材料。

2.单位管理员审核。单位管理员登录项目管理平台,点击“验收备案管理”,

在线审核验收备案信息,审核通过后将同时推送到归口管理部门和省科技厅。

3.归口管理部门、省科技厅登录项目管理平台,点击“验收备案管理”一“验收备案查阅”,在线查阅项目备案信息和相关文件。

四、时间要求

项目验收申请纸质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3月6日(周一)上午10点前由科研科长统一报送至1118房间。

联系人: 李晓光 徐秀姣5079483

附件:1.封皮、目录及装订要求

2.河北省大中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项目验收证书

3.经费决算表模板

4.项目成果备案表

5.验收项目名单

科学技术处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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