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中心):
即日起开始受理拟结题项目验收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说明如下:
一、受理范围
截至2021年12月及以前到期,且尚未结题的教育厅项目(青年、拔尖、重点)。
二、验收方式及材料要求
1.青年项目原则上采用函审验收方式,拔尖、重点项目原则上采用会议验收方式。验收专家(均为校外)应包括4名技术专家和1名财务专家,由项目负责人联系确定后报批,技术专家原则上为正高级职称且为不同单位,财务专家原则上为高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并设组长1人。青年项目验收专家需在报送验收申请材料前确定并将相关信息填入验收申请表中;拔尖、重点项目验收专家需在验收申请材料经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确定,本次无需填写相关信息。
2.验收申请材料须用A4纸双面打印,不用装订,左侧燕尾夹固定,次序为“验收申请表”、“验收大纲”、“函审表(会议验收无此项)”、“验收证书”、“工作报告”、“研究报告”、“财务决算表”(财务处审核签字盖章)、“研究成果”及“项目任务书复印件”。项目验收申请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三、时间要求
项目验收申请纸质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2日(周五)上午10点前由科研科长统一报送至1118房间。
联系人:徐秀姣 李晓光 5079483
附件:1.封皮、目录及装订要求
2.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验收申请表
3.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验收大纲(函审验收用)
4.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验收大纲(会议验收用)
5.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验收函审表
6.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验收证书
7.经费决算表模板
科学技术处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