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中心):
为鼓励我省大学生参与科技创新活动,激发创新思维,增强创新能力,加快培育创新型人才,按照省科技厅、省教育厅《河北省大学、中学在校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计划实施方案(2020-2022年)》有关要求,开展2022年度河北省大学在校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计划项目征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按照《河北省大学、中学在校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计划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大学生项目内容要求申报。
二、申报条件
1.项目团队成员均为在校学生(不包括在校研究生),2022届毕业生不参与申报;
2.项目负责人具有我校竞赛目录中A级或B级竞赛获奖经历或具有相关创新创业能力者优先;
3.项目起止时间不超过一年;
4.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奖的作品不在资助之列;
5.已获得2021年河北省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专项资助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
6.我校可申报15项,其中技术产品研究类不少于11项,每学院限报2项(以学院报送名单为准)。
三、项目资助与要求
每个项目资助2万元;2022年6月进行中期考核;项目结题时须完成以下任务之一:1.申报实用新型专利或发明专利;2.获得我校竞赛目录中A级或B级竞赛省级二等奖以上奖项;3.形成不少于10000字的研究报告;4.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5.注册成立科技型企业。
四、申报材料
提交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专项项目申报书,填写内容符合要求,真实、准确。
五、申报时间
学院申报名单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日10:00
(将名单word版及签字盖章后的PDF版发至hbulxg@163.com)
申报网络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11月5日10:00
六、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项目申报时,应同时上传签字盖章页及项目相关附件材料。
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内容,不得通过网络传输,通过归口管理部门纸件报送省科技厅。
(二)申报平台
登录“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科技计划”—“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填写“2022年度大中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专项”进行操作。
(三)申报程序
1.学校申报。学院报送名单后,由指导教师使用分配的账号在平台填报(无账号的指导教师以学院为单位向科技处申请开户)在线填写申报书,经学校盖章审核后,提交归口管理部门。
2.归口初审。各地科技主管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共同负责本地所属学校初审工作,省教育厅负责省直属高校初审工作。大学生项目重点评价科学性、实用性、可行性等,中学生项目重点评价学校科学实践活动创新性和组织化程度。初审通过后提交省科技厅。
3.综合评审。省科技厅会同省教育厅组织。确定立项的,填报任务书。
联系人:学校 科技处 李晓光5079483
省科技厅 政策法规处 刘蕊 0311-85891859
省教育厅 科技处 张建荣 0311-66005153
技术咨询电话:0311-66568698 86252089
附件:
1. XX学院河北省大学在校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计划项目申报名单
2.大中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专项项目申报书(大学生项目)
3.河北省大学、中学在校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计划实施方案(2020-2022年)
科学技术处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