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 关于组织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相关事项申请和备案的通知-河北大学科学与技术创新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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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11月15日 关于组织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相关事项申请和备案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1-11-15 09:27:55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各有关学院(中心):

河北省科技厅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相关事项申请和备案的通知》 (冀科区函[2021]41)

https://kjt.hebei.gov.cn/www/xwzx15/tzgg35/sttz15/249835/index.html),现进行转发。此次申请与办理需通过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s://tpy.hebkjt.cn:8443或通过省科技厅网站主页的“科技管理-科技服务-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栏目登录)在网上进行,完成备案以及三方协议扫描电子版上传工作,具体操作请参阅《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操作手册》(附件2)。

请有申报意愿的老师将三方协议(附件3)一式六份纸质版以及扫描后电子版交至学院,学院于1119日下午6点之前交至科技处主楼1118,注意:纸质版均需被服务单位、派出单位盖章。

 

联系人:孟庆刚 5015607

 

                                              科学技术处

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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