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现开始受理在研项目的项目变更申请。
一、填报范围
截止目前的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别在研项目。
二、填报要求
变更应通过“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jjxt.hebkjt.cn:8001/ )”中“项目管理”下“项目变更申请”在线填写变更信息,其它时间不受理此类变更申请。
1.项目负责人变更。省基金资助项目原则上不允许更换项目负责人。
2.项目延期申请。请在应结题年度提请,原则上不允许提请二次;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学院公章。【仅2021年12月结题项目可申请。上年度办理延期的项目须于2021年12月结题。】
3.项目提前验收申请。请在应结题年度的前一个年度提请,研究期限在3年期以下的项目不允许提前验收;请上传标注项目资助的成果附件。【验收条件应超过任务最低数量,标注2个(含)以上省基金项目编号论文不予认定,仅2020年立项项目符合规定的可申请。】
4.各类变更均需认真填写变更理由,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三、审核、反馈
个人可登录“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jjxt.hebkjt.cn:8001/ )”查询审核状态。
四、注意事项
1. 网络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2日24:00。
2. 项目负责人请于12月21日17:00前带纸质佐证材料到科技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再填写变更申请,否则不予受理。变更申请须理由充分,佐证材料齐全。
3. 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带水印的变更申请书。项目变更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变更申请书正反面打印,佐证材料左侧简单装订后附在变更申请书后面,负责人签字,12月24日12:00前由单位科研科长统一报送主楼1118。
联系人: 李晓光
联系电话:5079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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