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103号),现对我校转化成果:“2-(苯并呋喃-7-氧基)-N'-取代芳基/烷基乙酰腙衍生物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奖励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月17 日----6月1日。
对公示项目有疑义的,请以书面形式向科学技处反映。
成果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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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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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苯并呋喃-7-氧基)-N'-取代芳基/烷基乙酰腙衍生物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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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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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实施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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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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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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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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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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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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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占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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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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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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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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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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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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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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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合成了2-(苯并呋喃-7-氧基)-N'-取代芳基/烷基乙酰腙衍生物并测试了其活性,申请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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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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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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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发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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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31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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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登记号及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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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30611000050
保定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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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处
2021.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