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详情见OA系统,请各学院科研科长及时通知本院教师,对照收录数据,在保持原表结构(表中原有内容勿做改动)的基础上及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电子数据经科研科长汇总审核后于1月8日之前发至邮箱hbulxg@163.com。
联系人:李晓光 5079483 科学技术处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