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并项目主持人:
为做好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18年度国家基金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2018年对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申请时学校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若项目获批立项,在提交《资助项目计划书》时再补交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A4纸),其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四)受理信息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18年5月5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二、申报要求
(一)账号开通
原则上基金项目申请人应为我校在岗在编教职工,在国家基金申报系统已有账号的外单位调入人员,只需个人登录基金管理系统,变更个人信息栏中工作单位信息即可;没有账号的应届博士可填写申请开户表,以学院为单位到科技处统一办理。
(二)申请书通用信息
申请书申报日期统一填写“2018年3月1日”
(三)课题组
项目组主要参与者有国内外单位人员的,视为合作申请,需签订合作协议并备案,申报书须加盖合作单位章,相关信息要保持一致。
(四)、有关证明
推荐信、承诺函、伦理证明、社科基金结题证书等需符合基金委相关要求。
三、申报时间节点
申请人于2018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申请人在线申报截时间为3月14日24:00,请严格遵守;依据国家基金委大数据统计,13日前后为申报书提交高峰,为避免网络拥堵造成的延误,请申请人尽可能提前确认并提交申请书。
3月1日-14日学校在线审查,申请人在线修改;
3月15日12:00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申报材料。
3月15日-16日学校对申报书做报送前的核校盖章,并报送国家基金委。
四、申报材料
1、本学院申报人员清单;
2、按申报清单排序的申请书(一式两份,连同学院院长签字盖章后的申报汇总表一并报科技处);
申请人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版申请书,经学校确认提交基金委后,打印带有“NSFC2018”水印的申请书纸件(一式2份, A4双面打印,连同相关附件材料一起左侧装订,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提交纸件),项目成员亲笔签字,合作单位提前盖章。
考虑到审查、盖章等工作环节,通过调整申请书打印次序(首页内页可留白可打印),尽量保证盖章页为申请书最外页。
3、本学院拟邀专家信息表(2018年1月10日前报送);外邀评审专家评审意见表(专家签字);
4、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
5、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联系人:秦向东 电话:5079483 手机:13931228277
科学技术处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