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药品注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药品注册政策咨询、技术指导和审评中的作用,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招募药学等相关专业专家纳入药品注册管理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药学(含中药、化药、生物制品及药包材、辅料等)、药理毒理、临床医学、统计学以及相关学科。
二、 基本条件:
1、 原则上应具有中国国籍,年龄不超过65岁,身体健康;
2、 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作风严谨,办事公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3、 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其中副高级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熟悉药品注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了解药品注册工作。
三、 申报程序:
专家个人按要求填写《推荐专家信息表》(见附件),于2017年5月30前将《推荐专家信息表》纸质表寄送至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391号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管理处,邮编为050091,电话:0311-83720066
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hebgcp2017@126.com
科学技术处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