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河北大学科学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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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4月26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3-04-26 16:52:18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各相关部门:

现将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重点支持空天信息与卫星互联网、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绿色环保、数字创意、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见附件4)。

二、申报条件

(一)建设单位申报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申报方向上的综合实力处于省内领先地位,原则上应具有承担省级以上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科技计划项目或行业标准制定经历。同一法人单位限报1项。

2.建设单位为事业法人的,须联合省内1-2家企业进行申报。建设单位为高校的,应为省属重点骨干大学或驻冀部属本科高校。

3.现有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延期建设的,原则上不允许建设单位再申报新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编制《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见附件2),并填写《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单位情况表》(见附件3)。

2.申报时间。5月11日前,请将申请报告纸质版报科技处主楼111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bukjc1116@163.com

3.材料格式要求。纸质申请报告(建设单位情况表为报告扉页)一式五份。电子版申请报告的文字为WORD格式,附件为PDF格式,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单位情况表为EXCEL格式。

联系人:徐晓雪

联系电话:5079605

附件:1.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2.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制大纲

3.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单位情况表

4.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方向

科学技术处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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