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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8月21日 关于2023年度自然科学类职称申报相关科研成果审核日程安排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3-08-21 18:15:14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理工医各有关学院(中心):

按照我校“关于做好2023年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及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科技处科研成果复审要求及日程安排通知如下:

一、职称评审相关材料

1、申报人打印归属于本专业的成果摘录表并按顺序提供相对应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严格按照附件3提供。

2、申报人登陆河北大学自然科学管理系统(http://kj.hbu.edu.cn/userAction!to_login.action),按申报时间要求选择成果范围进行检索,勾选检索出“学校审核通过”的成果打印“科研详情”数据表。(认定仅限“学校审核通过”成果)。

二、审核程序及要求:

1、材料审核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阶段。本次科研成果审核申请高级、中级职称人员同步进行。各专业(系列)职称考核推荐小组负责申报材料的初审,科技处负责复审。

2、报送科技处审核的科研成果须按照我校“河北大学关于2023年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及附件要求执行。请各评审小组对职称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格与否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确保与“自然科学管理系统”内上传数据一致。所有认定成果材料初审时均需对成果标注等级、名次、是否结题等主要信息,对于发表在高危杂志期刊、《国际期刊预警名单(试行)》中的论文也需要进行标注(目录见附件4)科研科长(或者评审小组审核人)签名并在复印件上盖单位公章。同时须上报本单位职称评审人员统计表(统计表签字盖章)。

3、根据人事处要求,无初审意见的材料科技处不予复审。

4、科技处依托“自然科学管理系统”对教师提供的“科研详情”数据表进行复审,并在“科研详情”数据表上签字盖章进行确认,不再对原始材料上进行审核。

5、非河北大学第一承担单位的项目,项目的批件、申请书或任务书、验收等材料需第一承担单位主管科研管理部门认定后,标注等级、名次、是否结题等主要信息后由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科研管理部门红章原件)。

6、论文的第一及通讯作者同为我校职工的,申报人需填写《职称申报知情书》,由第一及所有通讯作者签字确认,并由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一式两份随材料报送,科技处按照报送材料在科研管理系统备案(职称评审按备案数据审核),凡发现有重复使用论文等情况的按人事处相关规定处理。

三、复审材料报送时间:

教师系列:8月28日上午9点—29日下午17点

科研系列:8月23日上午9点-8月24日下午17点

其他系列:8月28日上午9点—29日下午17点

教学、科研系列材料由科研科长统一报送,其它系列由各系列小组统一报送。

四、科技处工作人员对口服务学院

孟庆刚: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及计算机学院和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李晓光: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付 念:生命科学学院;

徐晓雪:质量技术监督学院、药学院和中医学院;

贾宝光: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惠雪艳:建筑工程学院、生技中心;

徐秀姣:护理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和基础医学院;

杨学良:计算机教学部、生态环境系。

备注:检索论文按照中科院论文分区表认定,请登陆中科院期刊分区表在线平台(http://www.fenqubiao.com/),按照论文发表年份下一年进行查询,生成pdf文件上传到科研管理系统中。

附件:1、2023年度《职称申报知情书》

2、XX学院2023年职称评审人员统计表

3.职称评审成果认定材料清单

4.高危杂志期刊、《国际期刊预警名单(试行)》目录

科学技术处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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