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中心):
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2024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类别和范围
科学技术类分为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专项任务项目3类。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产学研合作专项、基础研究重点培育专项、盐碱地综合治理专项,具体申报通知将另行发布。
(一)青年拔尖人才项目
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注重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衔接,应具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内容有较强的创新性,有明确的技术经济指标,项目经费预算合理。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推荐申报科学技术领域 的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青年基金项目
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 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壮大各高校的科研优势,有利于促进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重点支持近三年新入职青年博士。
二、申报要求
(一)各学院要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以及我省中长期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组织教师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慎重选题。
(二)各学院要按照“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的推荐工作。
(三)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项目申请人需认真填写科学技术类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项目经费预算合理。申报书中项目预期成果及考核目标部分,应科学合理填写,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五)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指标:青年拔尖20项,青年基金20项。学院推荐指标:青年拔尖2项,青年基金2项。请学院做好推荐工作,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六)经费资助额度。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不超过10万元,青年基金项目不超过5万元。
(七)同类项目仅能承担一次;本批次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项目(含社科);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主持人参加本次申报,且每人最多只能参加2个在研项目;青年拔尖申报主持人近三年(2021-2023)应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八)对存在科研诚信问题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
(九)项目立项后,成果标注形式格式严格依照管理办法;成果标注只允许一个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编号。
(十)项目立项后,各学院需监督项目研究过程,确保按时完成项目任务,顺利开展结题验收。如不能如期顺利结题,后期将相应核减该学院项目推荐指标。
三、申报程序
项目采用先校内评审再网上申报的形式,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9日,申报基本步骤如下:
(一)账号申请
账号申请相关事项需等校内评审结束后通知。
(二)项目申请书填写
学院推荐的项目申报人需先将申请书(见附件1)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学校评审通过的项目,需再进行线上填报(http://kjxm.hee.gov.cn)。线上填报,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平台,按照相关要求和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3)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进入“申请书管理”栏目,选择“申请书在线填报”子栏目,首次填写申请书时需先在欲申请的批次后面选“填写”,生成一项申请书记录,以后通过该申请书的“编辑”操作填写申请书,在批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请书内容,然后点击“提交”操作完成申请书的提交,等待本单位科研部门审核,提交后的申请书将不能修改。可以通过“历史申报申请书列表”子栏目查看申请书审核结果。
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申请书电子数据,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直接报送到省教育厅科技处。凡网上传送的项目内容均被视为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三)项目申请书及汇总表打印
申报单位管理员完成申请书审核后,项目申请人可登录业务平台,在线生成项目申请书(带水印PDF版)。学校完成全部申报工作后,申报单位管理员可登录业务平台,导出excel汇总表。
业务平台的具体操作,详见业务平台下载专区中的“系统操作手册”。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科研科长务必于2023年9月26日下午17:00前将各类项目汇总表的电子版及项目申请书的PDF格式(学院名称+申报人姓名+项目类别)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bukjcxxj@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秀姣 李晓光 5079483
附件:1.《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
2.《2023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3.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平台操作手册(项目申报人部分)
4.《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科学技术处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