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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9月20日 关于组织申报 2024 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基础研究重点培育)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3-09-20 18:23:57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各有关学院(中心):

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2024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基础研究重点培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优先支持瞄准重大科学问题、重大产业需求、重大仪器研制、重大学科交叉的原创性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申报人原则上须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项目验收时,承担单位为第一单位,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人 (通讯)须完成以下三项绩效指标之一1 .新增立项国家自然 科学基金优青、杰青、重点或重大项目、重大研发计划;2.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成果奖励;3.在nature、cell、science主刊,或“三报一刊”、《中国社会科学》等高水平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二、申报要求

(一)各学院要按照“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的推荐工作。

(二)此专项无申报限额,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项目经费预算合理,佐证材料须按申报书填表说明要求上传申报平台。

(三)经费资助周期及额度。资助周期不超过3年,科学技术类每项资助不超过20万元。

(四)同年度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一类河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且每人最多只能参加2个在研项目。

(五)申报书中项目预期成果及考核目标部分,应科学合理填写,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六)对存在科研诚信问题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

(七)项目立项后,成果标注形式格式严格依照管理办法;成果标注只允许一个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编号。

(八)项目立项后,各学院需监督项目研究过程,确保按时完成项目任务,顺利开展结题验收。如不能如期顺利结题,后期将相应核减该学院项目推荐指标。

三、申报程序

项目采用先校内评审再网上申报的形式,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9日,申报基本步骤如下:

(一)账号申请

账号申请相关事项需等校内评审结束后通知。

(二)项目申请书填写

学院推荐的项目申报人需先将申请书(见附件1)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学校评审通过的项目,需再进行线上填报(http://kjxm.hee.gov.cn)。线上填报,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平台,按照相关要求和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3)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进入“申请书管理”栏目,选择“申请书在线填报”子栏目,首次填写申请书时需先在欲申请的批次后面选“填写”,生成一项申请书记录,以后通过该申请书的“编辑”操作填写申请书,在批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请书内容,然后点击“提交”操作完成申请书的提交,等待本单位科研部门审核,提交后的申请书将不能修改。可以通过“历史申报申请书列表”子栏目查看申请书审核结果。

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申请书电子数据,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直接报送到我厅科技处。凡网上传送的项目内容均被视为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三)项目申请书及汇总表打印

申报单位管理员完成申请书审核后,项目申请人可登录业务平台,在线生成项目申请书(带水印PDF版)。学校完成全部申报工作后,申报单位管理员可登录业务平台,导出excel汇总表。

业务平台的具体操作,详见业务平台下载专区中的“系统操作手册”。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科研科长务必于2023年9月26日下午17:00前将各类项目汇总表的电子版及项目申请书的PDF格式(学院名称+申报人姓名+项目类别)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bukjcxxj@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秀姣 李晓光  5079483

附件:1.《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

2.《2023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3.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平台操作手册(项目申报人部分)

4.《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科学技术处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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