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 关于申报2023年度河北大学校长科研基金(自然科学)项目的通知-河北大学科学与技术创新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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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11月6日 关于申报2023年度河北大学校长科研基金(自然科学)项目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3-11-06 16:52:05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各有关学院(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扶持引导广大青年教师围绕国家和河北省科技发展需求开展自主选题科学研究,我校特设立了《河北大学校长科研基金》(以下简称校长基金)。

现将2023年度校长基金(自然科学)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计划

每年资助不超过25项,每项资助5万元,研究周期3年。

二、申报要求

1.校长基金按照公平竞争、择优立项、严格管理的原则,主要资助青年教师开展自主选题科学研究。

2.申请人具有博士学位;申请当年12月31日前男性未满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未满38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获一次校长基金项目资助;已获校内其它科研基金资助者(含已享受学校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A、B两类资助者)不再受理申报该类项目。

4.资助项目获得的研究成果,标注“河北大学校长基金资助项目(Supported by Foundation of President of Hebei University)”字样和项目编号,否则结题时不予认定。

5.资助期内,项目负责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项目主持立项,或在专业学术期刊发表1篇SCI(EI)检索研究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即视为完成研究任务。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20231117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书PDF格式(需申请人签字、依托学院签署意见),一览表电子版(word及PDF盖章版)及申报人近五年成果简表电子版发至邮箱hbukjcxxj@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徐秀姣李晓光 5079483

附件: 1.河北大学校长科研基金管理办法;

         2.河北大学校长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

        3.XX学院申报2023年度河北大学校长科研基金资助项目一览表;

        4.申报人近五年成果简表

科学与技术创新研究院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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