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扶持引导广大青年教职工围绕国家和河北省科技发展需求开展自主选题科学研究,我校特设立了《河北大学校长科研基金》(以下简称校长基金)。
现将2024年度校长基金(自然科学)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计划
每年资助不超过25项,每项资助5万元,研究周期3年。
二、申报要求
1.校长基金按照公平竞争、择优立项、严格管理的原则,主要资助青年教职工开展自主选题科学研究。
2.申请人具有博士学位;申请当年12月31日前男性未满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未满38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获一次校长基金项目资助;已获校内其它科研基金资助者(含已享受学校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A、B两类资助者,含校内团队项目负责人,校内学科群项目负责人,校内多学科交叉项目负责人)不再受理申报该类项目。以上项目本年度支持申报1项。
4.资助项目获得的研究成果,须标注“河北大学校长基金资助项目(Supported by Foundation of President of Hebei University)”字样和项目编号,且成果只允许标注一个校内项目基金号,否则验收时不予认定。
5.资助期内,项目负责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项目主持立项,或在专业学术期刊发表1篇SCI(EI)检索研究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即视为完成研究任务。申请书中项目预期目标及成果须包含以上考核指标。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2025年1月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申请书(含成果佐证材料)盖章版扫描件、一览表word版、及申报人近五年成果简表excel版发至邮箱hbukjcxxj@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2025年1月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项目申请书(含成果佐证材料)1份(需申请人签字、依托学院签署意见)及一览表盖章纸质版报送至1118房间。申请书双面打印,左侧简易装订。
联系人:徐秀姣 孟庆刚 5079483
附件: 1.河北大学校长科研基金管理办法;
2.河北大学校长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
3.XX学院申报2024年度河北大学校长科研基金资助项目一览表;
4.XX学院2024年度校长基金申报人近五年成果简表
科学与技术创新研究院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