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大学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绩效支出按两次核发,项目通过中期验收后,按对应绩效额度的40%核发;项目完成并通过立项部门结题验收的,再行核发剩余的60%。本次绩效支出发放范围为2022年及之前获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已结项的其他纵向科研项目。
间接绩效发放采用线上办理,具体流程请参见附件《指南》和操作视频。
办理时间:2025年11月12日-11月26日
科学与技术创新研究院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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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绩效发放-财务系统科研经费报销填报指南.docx】
附件【附件2:绩效操作演示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