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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受理2025年度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验收申请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6-01-07 16:05:20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各有关学院(中心):

即日起开始受理2025年度拟结题项目验收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说明如下:

一、受理范围

项目执行期截至2025年12月应结题验收的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延期项目除外),其中,申请提前验收的项目请登录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方网站项目管理系统(https://jjxt.hebkjt.cn:8001/)查看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需填报验收申请,审核未通过的尽快与科研院联系。

二、填报要求

1.申请人通过管理系统(https://jjxt.hebkjt.cn:8001/)在线填写验收申请,按照系统中注明的提示,认真、准确、完整填写,填报验收申请前请先填报2025年度项目研究进展报告,历年进展报告成果信息可自动同步到验收申请中。

2.应结题验收的各类项目需完成项目专项经费和配套经费支出进度以及项目计划书各绩效目标和指标

3.项目负责人对验收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负责。

三、材料要求

项目验收申请材料经省基金办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带有“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水印的纸质版。根据《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规定,需准备验收材料为:

1.验收申请表;

2.自评价报告(验收总结报告);

3.科技报告;

4.经费决算表(项目专项经费50万元以下的项目)或项目经费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报告(项目专项经费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

5.项目负责人、承担单位及依托单位承诺页及相关成果附件(即成果佐证材料)。其中,基金资助项目产生的研究成果(论文、著作等)应当标注“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英文:Supported by Hebei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字样及项目编号(项目编号应突出显示),未标注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编号或与资助项目研究内容无关的研究成果不计入项目成果。论文等成果原则上仅能标注一个科技厅主管的项目号,且绩效目标成果应在任务期内,项目负责人应为成果的主要完成人。

6.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原始记录”包括资助项目实施情况中的测试、计算或检测结果的复印件;项目执行中或实验中的照片记录等,应注意保护知识产权,不得出现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需编制目录和页码,以压缩包(.rar)格式传至系统。

验收材料1、2、4、5需提交纸件,3、6不需要提交纸件。项目验收申请纸质材料须用A4纸双面打印,根据上述顺序,左侧简易装订。一式一份,加盖承担单位和依托单位公章

四、其他要求

1.科技报告填报。申请验收的项目应填写科技报告,请通过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hebkjt.cn/)-项目申报人入口登录,申报人登录系统后,在“过程管理”-“科技报告”-“科技报告呈交”栏目填报科技报告(报告类型选择最终报告)。

2.项目验收申请纸质材料以及单位承诺页以学院为单位,由科研科长统一报送至1118房间,验收申请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3.逾期未完成网上提交验收申请材料的,按《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五、时间节点

1月12日下午17:00 科研院统一办理依托单位盖章

1月13日、14日 财务处会计科集体办理经费决算时间

115上午10:00项目验收申请网络在线填报截止时间

131日下午17:00科技报告网络在线填报截止时间

六、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孟庆刚 5079483

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验收申请填报)0311-66505379

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科技报告填报)0311-85811970

省科技计划项目服务平台技术支持0311-66568698、82620020

附件1:2025年度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验收项目清单

科学与技术创新研究院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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